自创立以来,智维论坛始终秉持“智慧合作,创新共赢”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一个全球智慧交流、跨领域合作和社会创新的平台。我们坚信,只有通过思想的深度融合与合作,才能创造出应对全球复杂挑战的创新解决方案,推动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条 名称
本论坛名称为智维论坛,英文名为 AIWAYI。
第二条 性质与宗旨
智维论坛是一个致力于全球智慧交流、跨领域合作和社会创新的国际性平台。论坛以推动全球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促进思想碰撞和智慧共享,为社会和行业的重大挑战提供解决方案。论坛秉持“智慧引领,合作创造”的宗旨,致力于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福祉的提升。
第三条 地点与活动区域
智维论坛总部设于中国,活动范围涵盖全球,合作对象包括学术机构、行业组织、智库、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
第四条 论坛架构
智维论坛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学术指导委员会、智力运营委员会、国际合作部、青年培养与创新中心、各研究平台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第五条 理事会
1. 理事会为论坛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论坛的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决策、战略方向制定及重大活动的审批。
2. 理事会由不超过20名成员组成,成员由知名学者、行业领袖和社会创新者担任,任期三年,可连任。
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长或半数以上理事提议召开特别会议。
4. 理事会负责审批智未奖设立、评审标准及重要合作项目。
第六条 学术指导委员会
1. 学术指导委员会是智维论坛的学术核心机构,负责指导智未奖的评审、论坛学术活动策划及学术研究的开展。
2. 学术委员会由各领域的资深学者、专家组成。委员会主任负责协调和领导工作。
3. 学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论坛的学术政策、评选标准和学术活动规则,确保学术活动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第七条 智力运营委员会
1. 负责论坛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活动组织、外联宣传、合作项目管理等。
2. 协调论坛各部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 制定和落实论坛活动的实施方案,配合学术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第八条 国际合作部
1. 负责智维论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与全球学术机构、行业组织、政府机构等建立合作网络。
2. 策划和组织国际会议、跨文化交流活动,扩大论坛的国际影响力。
第九条 青年培养与创新中心
1. 负责“青年领袖培养计划”的组织与管理,为年轻思想家和创新者提供支持。
2. 筹办青年论坛、培训项目和实践活动,帮助青年人才成长。
第十条 各研究平台
1. 论坛下设多个研究平台,涵盖科技、文化、社会变革等领域。各平台由资深领域专家牵头,推动学术研究和社会创新。
2. 研究平台为智未奖提供学术支持,确保奖项评选在相关领域的专业性和前沿性。
第十一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
1. 由不同领域的资深专家组成,负责为论坛提供咨询意见,确保论坛的活动方向和内容具有权威性和国际影响力。
2. 提供智未奖的评审标准和流程的专业建议。
第十二条 会员资格
1. 论坛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机构会员,会员资格由申请和审核程序决定。
2. 会员享有参加论坛活动、获取研究资源、参与项目合作等权利,并需履行相应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会员有权参加论坛的各类活动,参与论坛的讨论和研究项目。
2. 会员应遵守论坛章程,维护论坛的声誉与利益,按期缴纳会费(如适用)。
第十四条 论坛活动
1. 智维论坛定期举办国际会议、跨学科研讨会、青年论坛等活动,推动智慧共享与创新合作。
2. 论坛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者享有平等的交流机会。
第十五条 智未奖
1. 智未奖是智维论坛的核心奖项,用于表彰思想创新和跨领域合作的杰出贡献者。
2. 奖项评选由学术指导委员会主导,按照严格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
1. 论坛各项目由智力运营委员会管理,确保项目符合论坛的目标和宗旨。
2. 项目的开展需定期接受监督与评估,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成效。
第十七条 财务管理
1. 论坛财务活动应遵循合法、透明和节约的原则。
2. 论坛的收入主要来源包括会员费、社会捐赠、合作项目收益等。所有收入和支出需记录并定期审计。
第十八条 预算与审核
1. 每年年初由智力运营委员会编制年度预算,提交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2. 论坛财务活动应接受独立审计,审计结果需向理事会汇报并公开。
第十九条 章程修改
1.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提议,并经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生效。
2. 修改结果应向全体会员公布并备案。
第二十条 附则
1.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智维论坛理事会。
此章程旨在规范智维论坛的管理与发展,确保论坛在智慧合作、跨领域交流和社会创新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